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表彰和宣传在校机关党的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校百年,决定在“七一”前开展校机关2022—2023年度“两优两先”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和数额
“两优两先”评选表彰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含优秀纪检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5人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含纪检工作者)8人左右,先进党支部5个左右,先进党小组3个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成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模范。自强不息,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⒊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师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乐于奉献。努力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各项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
⒋党性强,作风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5.在2021、2022年度考核中,成绩均为良好或称职以上。
6.对在校园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者适当倾斜。
7.优秀党务工作者(含纪检工作者)需额外具备:热爱党务工作,有投身党务工作的热情,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党建活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所负责的党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评选条件
⒈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完成管理、服务等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⒉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积极参加支部立项、特色支部创建等工作,项目方案实施效果好,在师生中产生积极引领作用。
4.在校园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期间,党支部主动作为、正向发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流程
1.民主推荐。先进党支部采取自荐。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含纪检工作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
2.机关党委研究。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示。通过机关党委网站和主楼电子屏等形式,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4.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机关党委予以表彰并进行宣传。
按照学校2021-2023年度“两优两先”评选表彰相关要求,机关党委将综合2021-2022年度和2022-2023年度评优情况,向学校提出推荐参评人选。中层正职党员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直接提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认真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评优表彰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表彰工作的激励引领作用。
2.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支部请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对象名单报送机关党委。推荐时将参评的组织和个人分开报送。推荐两个以上的要排序。报送材料包括:
(1)审批表。推荐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分别填写相应审批表,双面打印。
(2)事迹材料。推荐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优秀个人1500字左右,先进集体2000字左右。
上述材料各报送1份纸质版(加盖党支部所在部门公章),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lu@mail.neu.edu.cn。
附件:校机关2022-2023年度两优两先相关审批表.rar
中共东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