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年第二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张璐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574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辽宁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现就2021年第二季度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材料,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向、找遵循、找方法,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参加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目;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四月份主题党日,要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学校党委有关安排,弄清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学习内容、工作安排。五、六月份主题党日,要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体外出参观,举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仪式感参与感强的活动,要就近就便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红色资源,通过实地实物、鲜活讲解、互动体验等开展现场教学,组织党员学习党史、锤炼党性。

三、上好专题党课。可由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统一组织或若干党支部联合邀请老党员老干部、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讲专题党课。提倡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所在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在施教过程中强化自我教育。深入推进“百名党员讲百年党史故事”微党课视频征集活动,鼓励和组织党员广泛参与其中,通过师生党员的视角,讲好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发展成就,全面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党课要采取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运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党员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更加自觉地听党话、跟党走。

四、筹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后,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统一安排,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对查摆评议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厚氛围。“七一”前后,要相对集中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史。要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积极讨论。学习讨论要做到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到学党史、懂党史、用党史。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激励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岗位职责,践行党的宗旨,坚守为民情怀,强化服务精神,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以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服务师生,助力学校事业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发挥关键作用,强化过程指导,注重与当下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做好结合,推动每个党支部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或通过适当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