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教师关爱和思想动态把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璐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次数:10

 各党支部:

现将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对教师关爱和思想动态把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点关怀本人或亲属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教师和干部情况。

请在3月1日(周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信息上报至机关党委。3月1日后至疫情结束前,每两周上报一次。

联系人:于浩(教师工作部),手机18502408972;张璐(机关党委),手机15998878007。



机关党委

2020年2月26日


附: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对教师关爱和思想动态把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做好对教师关爱和思想动态把控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