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赴校外开展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人:张璐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13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预、决算的相关要求,遵照《东北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校机关实际,现就党支部赴校外开展活动时的经费使用相关工作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1.党支部赴校外开展活动前,须向机关党委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意义、具体安排、预算简要说明等。并同时提交《东北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预、决算审批表》,进行审批和备案。

2.活动结束,将相关票据交由机关党委审核签批后,连同活动策划和《党建经费预、决算审批表》一并提交至计财处报账。

3.经费执行和报销的要求及相关依据为: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且城际间交通费及住宿费执行《东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6﹞106号)中的“三类人员”标准;住宿原则上应安排两人一间;伙食费按照100元/人·天标准内凭票据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参加人员无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补助;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涉及的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标准参照《东北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东大校字﹝2017﹞82号)及《东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6﹞107号)最低标准执行。

东北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预、决算审批表.doc



东北大学机关党委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