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校机关2018-2019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张璐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17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七·一”前开展2018-2019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要在2019年初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结合支部与党员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一次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并按民主程序酝酿拟推荐评选表彰名单(评选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其中,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荐。先进党小组由各党支部考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再依照民主程序逐级考察推荐。

  二、党支部总结评议

  各支部要深入对照机关党委党支部对标争先相关要求,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的各项工作,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填写《东北大学机关党支部创先争优暨述责测评量化自评表》,并围绕设置科学、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和作用突出等方面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将在审查各支部总结评议材料后,组织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责测评。学校对标争先样板党支部和申报2018-2019年度校机关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的支部须参加现场述责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选表彰

  机关党委将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和总结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党支部5个左右、先进党小组3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2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左右,并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2017-2019年度拟向学校党委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将在校机关近两年评选表彰名单中产生,不再单独组织评选。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落实,以评促建;要与助力“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和推动“三全育人”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要选树典型、做好宣传,确保评选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和先进性,强化校机关引领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

请将先进集体(党支部、党小组)和优秀个人(党员、党务工作者)申报材料分开报送至机关党委(两个以上的要排序),具体包括:事迹材料(先进集体1500字以上、优秀个人1000字以上)、推荐审批表纸质版各一份(见附件2-5),电子版发送至:3234535441@qq.com。

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不需上报,但要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

  《党支部创先争优暨述责测评量化自评表》、量化自评相关支撑材料、党支部书面总结材料和推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23日(周四)下班前。联系电话:87344。



                    中共东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